2018年10月17日是全国第5个“扶贫日”,也是第26个“国际消除贫困日”。为进一步凝聚对口帮扶工作合力,助力对口帮扶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举行宁波市2018年全国扶贫日系列活动的通知》(甬党办[2018]109号)精神,结合市委统战部、工商联、民政局、经合局的动员部署,10月17日下午,我会党支部举行2018年“全国扶贫日”暨党员献爱心·衣物捐赠活动。商会在册党员、预备党员、流动党员、发展对象、会员单位党员职工及秘书处人员参加了此次扶贫爱心捐赠活动。
自10月初商会号召企业开展“献爱心、送温暖”衣物捐赠活动以来,得到了众多会员单位的积极响应,大家纷纷捐资捐物。会长单位中习集团有限公司党员职工,副会长单位浙江新曙光建设有限公司党员职工,常务理事、党员陈月娇分别捐赠了大量的、价值达数万元的闲置衣物,既奉献了自己的一份爱心,减少了浪费,又充分利用资源,帮助了有所需要的人。党员们的捐赠行动不仅彰显了无私大爱,更展现出了作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应有的素养。
因公务出差,会长陈春明未能在扶贫日当天亲临现场指导。但陈会长积极响应号召,在活动当天认捐人民币20000元。在募捐现场,支部书记许新立,支部委员周美凤、陈洋,党员金国林、汪文清、林英雄、陈宝顺、王阳、陈月娇、林咸党,预备党员吴能信、王元国及发展对象等人纷纷捐款奉献爱心,未能到场的在册党员则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等渠道捐出一份心意。据党支部统计,扶贫日活动当天,共募集现金26000元。商会将把这笔爱心款统一汇至宁波市光彩事业促进会账户,宁波市工商联确保募集资金用于宁波对口地区的扶贫帮困。
此次扶贫日爱心捐赠活动,充分体现了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根据计划安排,本次所捐物资将用于宁波市对口扶贫地区——贵州黔西南州及吉林延边州贫困山区人民的生活保障,以帮助他们度过今年的寒冬,以此表达支部对扶贫对象的关怀之情。
据了解,从2014年开始,国家将每年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饱含了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真挚情感,对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合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附:捐赠明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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