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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监出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意见 将加大信贷投放
时间:2013-07-03                  文字大小:【大】 【中】 【小】

   近日,宁波银监局向市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省农信联社宁波办事处下发《宁波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意见》表示,下半年,我市将加大信贷规模投入,同时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引导区域经济产业结构转型。

  《意见》要求全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障资金供给总量,在加强异地授信风险控制的同时,逐步压缩异地授信规模,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向宁波本地。同时,严格落实“实贷实付”制度,控制信贷资金流入非实体经济领域,加强资金贷后用途监控,防止企业通过办理票据业务、信用证业务套取信贷资金,严禁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等虚拟经济领域;严格抵制企业过度融资行为,加强企业信贷资金需求测算,契合企业生产周期需要安排信贷投放节奏,强化银行以信贷手段对企业盲目扩张、违法违规经营和违约失信行为的约束力度。

  今年,全市共确定了重点项目建设268项,计划完成投资3032亿元。对此,宁波银监局特别出台《宁波银行业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指导意见“十三条”》,要求辖内银行优先保障在建续建重大项目和重点城市区域重点项目的融资需求,并着力提升对33项农林水利类、38项港口交通项目、77项工业类和14项住房保障及安置房重点项目的融资满足度。

  而针对重点项目建设周期长、资金需求规模大、不可控因素多的现状,《意见》要求辖内银行根据项目建设周期需求,保持适当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弹性;提高平台贷款质量,增强平台融资能力,重点支持好省级融资平台、保障性住房和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的融资需求。

  下半年,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积极支持大中型优势企业以及大中型优势企业对其他企业兼并重组的贷款支持的同时,将配合市政府“腾笼换鸟”行动,严格控制“两高一剩”行业贷款。《意见》表示,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今后将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有市场、有需求、可持续发展的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确保2013年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水平,该指标完成情况将纳入监管评级、风险评估以及承诺监管。□记者 崔凌琳 通讯员 王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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